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4年通信配套辅件(非金属制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21.1 招标范围: 本期采购各类机房配套辅件(非金属制品)合计8种。
1.1.1预估规模:采购各类机房配套辅件(非金属制品)PVC线槽(100mm(高)×50mm(宽))8000米、PVC线槽(100mm(高)×200mm(宽))2800米、拉线保护管48000根、拉线隔电子48000个、电力保护套30000根、光缆保护管48000根、跨路警示牌30000个、宣传(警示)牌30000个。
1.1.2到货地点:招标人北京地区移动库房或工程现场。
1.1.3到货要求:采购订单生效之后15个自然日内货到北京地区移动库房或工程现场。
1.1.4保修期:自到货验收合格证明签署第二日起算24个月。
1.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1.6技术标准要求:按招标人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所有采购订单金额累计达到框架合同金额上限为止,二者以先到为准。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折扣率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通用配套辅件 | 根 | 3453982.3 |
一、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加盖其隶属法人公章,格式自拟),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二、纳税人资格及纳税证明:
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如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销售业绩,三年累计销售机房非金属类配套辅件(包含PCV线槽、塑料保护套、标识牌中任意一种或多种)金额300万元(含)以上。并提供以上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必须体现同类项目内容(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签字或盖章页,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个采购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扫描件。采购订单(或结算证明) 须体现与框架合同的关联性(项目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一致)。业绩时间认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下采购订单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每个业绩合同或采购订单须分别提供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合同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2日20时00分至2024年03月29日20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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