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移动式藻水分离车(清水车)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5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4BTBWJ00513 2.项目名称:移动式藻水分离车(清水车)维修服务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4.项目单位: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 5.项目概况:移动式藻水分离车(清水车)维修服务,详见谈判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项目预算:22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蓝藻治理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藻水分离车(清水车)、藻水分离站、蓝藻治理船只]维修服务业绩;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 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 年,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6日00:00至2024年04月01日10:0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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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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