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敏实集团汽车零部件及半导体未来工厂项目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2024-03-24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敏实集团汽车零部件及半导体未来工厂项目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1-13#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 1523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23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0022.00 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工程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香山大道东,创业大道北。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3.标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标段】。

4.招标内容:【甲方指定的市政工程包含规范规定的所有工序及辅助工作】。

5.质量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总承包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有关质量要求】。

6.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04月16日,竣工日期2025年4月15日,总工期364日历天,具体以实际要求为准】。

7.安全文明要求:【符合广东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杜绝火灾、机械设备伤害;轻伤频率:小于1.6%】。

8.付款条件:【1、付款方式:

1)“预算转包干”工作完成之前,除农民工工资外,过程付款比例月进度70%。

2)在“预算转包干”之后按以下要求执行: 分包基准版施工图纸确认后:3个月内完成“预算转包干”对数并签订补充协议,过程付款比例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10%,即月进度提高到80%;在3-6个月内完成,过程付款比例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5%,即月进度提高到75%;6个月后完成或没有完成预算转包干工作的,不调整过程付款比例。

3)待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甲方认可并验收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工程全部工验收之后支付至甲方认可并验收完成合格工程量的90%,甲乙双方结算办理完毕且工程资料交清后6个月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贰年,乙方承包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甲方收到业主保修款后无息支付剩余款项。

2、甲方视资金情况以票据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对此无异议。选择票据支付方式付款,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的承担由乙方承担。乙方领款前必须先提供项目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全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正常完税,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双方约定:甲方对乙方的付款以本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甲方工程款而导致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措施,并放弃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若因乙方原因未收到甲方工程款,乙方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4、双方约定:合同内支付方式系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乙方给予甲方6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宽限期届满,甲方仍未支付的,将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按照按照不高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违约金应以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为限。双方一致确认,本款约定效力优先于双方所有相关约定】。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家】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资质、业绩、资金能力、人员结构、管理能力等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报名截止: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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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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