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7月至2027年6月南京市公司红旗品牌公务用车维修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7月至2027年6月南京市公司红旗品牌公务用车维修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南京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30万元(人民币)。2024年7月至2027年6月南京市公司红旗品牌公务用车维修维保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2024年7月至2027年6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4年7月至2027年6月南京市公司红旗品牌公务用车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7月至2027年6月南京市公司红旗品牌公务用车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提供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备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在南京地区有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办事处租房合同加盖公章)
(4)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2019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信用江苏首页“信用公示”一栏“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和“完整的信用信息概况”加盖公章)
(7)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的承诺;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承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分包转包:中标后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25 09:00到2024-04-01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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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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