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贵州省总队医院遴选2024年药品配送企业公告
2024-03-25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贵州省总队医院
遴选2024年药品配送企业公告
我院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配送管理,确保药品供应保障合理合规,保证临床需求,决定公开遴选网络体系全、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的优质药品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遴选范围:贵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签约的药品配送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报名参与遴选,履行相关规则规定,接受统一管理。
二、遴选数量:遴选药品配送企业6家,资格审查后参与遴选的配送企业不得低于18家,否则作流标处理。
三、配送周期:2年(自签订药品配送协议起计算,协议期为两年)。在配送周期内,因国家、省、市或军队政策变化需要终止配送协议的,必须无条件执行;配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变化,主动退出或被强制退出的,将依遴选名次增补。
四、申请企业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一)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附件1);
(二)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运行情况: 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表或调查表、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身份证、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愿无偿为我院代储厂家授权配送的总价值不低于5万元的药品(签订合同后需补充代储协议)供我院随时调用,价格按照贵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结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七)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暂停采购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注:提交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的材料一正两副,如正副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如数字不一致,以中文数字为准,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逐页加盖公章并胶装密封。请各公司安排人员递交材料并签字完善相关手续。
五、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08:00至3月31日18: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