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扬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开发路-华扬西路段)桥梁监控、成桥荷载及基坑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4-03-25本招标项目润扬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开发路-华扬西路段)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3〕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润扬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开发路-华扬西路段)桥梁监控、成桥荷载及基坑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起于南部快速通道润阳互通,止于华扬西路南侧;
2.2工程规模:润扬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开发路-华扬西路段),项目北起开发路,顺接润阳互通,以连续高架上跨G328、G40、华扬西路,终于宏溪路,全长约2.9km。主线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80公里/小时;辅道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50公里/小时。标准路幅宽度40-64.5m;
2.3招标范围:润扬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开发路-华扬西路段)桥梁监控、成桥荷载及基坑监测服务;
2.4服务周期:730日历天(具体同施工工期);
2.5合同估算价:30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②有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具备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核定的检测项目需具备桥梁结构检测内容)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隧专项检测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并经投标人任命。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日。
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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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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