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无锡石油地质研究所石勘院无锡所-稀有气体自动化纯化富集装置石勘院无锡所-稀有气体自动化纯化富集实验装置招标公告
2024-03-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勘院无锡所-稀有气体自动化纯化富集装置(WZ20240425-3833-2830-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无锡石油地质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勘院无锡所-稀有气体自动化纯化富集实验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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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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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稀有气体自动化纯化富集实验装置P≤1×10-7Pa L≤5.0×10-12cm3.STP40Ar/min |
1.00 |
套 |
包1-稀有气体自动化纯化富集实验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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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7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8必须承诺:对于研发试制、定制及委托加工实验仪器设备,没有经过买方授权同意,参与技术交流及签署技术附件的供应商与最终中标供应商不得对外生产销售类似产品。 3.1.9注册资金≥100万 3.1.10认证情况:应在中国境内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包括现场安装、培训、维修、检查,所有设备的供货商及分包商的工厂均需获得ISO 9001认证 3.1.11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3.1.12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单个销售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供合同号、相关联系人员及投用时间,并提供业绩证明(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3.1.13制造商品牌提供稀有气体类似装置成功运行投产的公开案例,方法以及详细数据 3.1.14需要对服务请求的响应做出承诺(根据用户要求,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1.15提供仪器的出厂测试报告或质量检验报告,应是具有签署和日期的正式报告 3.1.16必须于中标后一周内提交供货协议和买方签署确认,确认供货周期方案 3.1.17未满足以上条件的予以否决 3.1.18证明文件提供虚假资料属违法行为 3.1.1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0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8:00时至2024年4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5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00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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