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电动油门杆控制系统及钢索式油门杆系统各1套(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3-25本招标项目为购电动油门杆控制系统及钢索式油门杆系统各1套(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购电动油门杆控制系统及钢索式油门杆系统各1套(第二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购电动油门杆控制系统及钢索式油门杆系统各1套(第二次)。
数量:2套,电动油门杆控制系统及钢索式油门杆系统各1套。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个月。
交货地点: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设备基本状况:电动油门杆是试车台关键设备,现有电动油门杆系统是由北京四院提供,现已使用多年,使用情况良好。但因长期使用后出现,控制机箱老化,电机油污严重,对试车造成较大安全隐患,需要采购油门杆的相关备件进行替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项目投标报价的30%)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账户证明文件扫描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信息调查表》及《供应商主要股东调查表》,其中《供应商主要股东调查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手写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不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航发黎明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手写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不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应遵守中国航发黎明供应商管理要求和《设备管护中心供应商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接受考核评价及其他违约责任管理,承担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相关责任,需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银行或资信评估机构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等级证明或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不得在中国航发黎明不良供应商名单或设备管护中心不予合作供应商名单内,且投标人不得为外资控股或参股公司,需提供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8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登录后查看)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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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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