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科技园电力专项规划项目采购公告
2024-03-261.1项目编号:ZB203
1.2项目名称:新材料科技园电力专项规划项目
1.3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148.56万元
1.5采购需求:本次组织编制电力专项规划,旨在摸清园区用电需求、调查园区各变电站等级规模和负载率、进出线规模和布局等情况,形成有动态维护的电力设施布局“一张图”;并对未来5年电力配网情况进行统筹规划。对于新增项目或涉电项目规划审批模式,一律依据该规划要求、按相对统一的理念进行布局、审批、实施,以达到着眼全局观念科学布局园区电力设施、有序化空中线缆、规范审批依据的目标。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所有内容履行完毕。
1.7行业划分: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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