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市公路工程管理处210国道西安过境下大寨至侯官寨公路工程编制跨越渭河生态区生态评价与修复措施论证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SD2024(Z)-FW-003

项目名称:210国道西安过境下大寨至侯官寨公路工程编制跨越渭河生态区生态评价与修复措施论证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10国道西安过境下大寨至侯官寨公路工程编制跨越渭河生态区生态评价与修复措施论证报告):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210国道西安过境下大寨至侯官寨公路工程 编制跨越渭河生态区生态评价与修复措施论证报告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10国道西安过境下大寨至侯官寨公路工程编制跨越渭河生态区生态评价与修复措施论证报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10国道西安过境下大寨至侯官寨公路工程编制跨越渭河生态区生态评价与修复措施论证报告)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9)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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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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