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船厂码头清淤一期工程(施工)NEW交易公告
2024-03-27本招标项目 马尾船厂码头清淤一期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船政文化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福州榕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马尾船厂码头清淤一期工程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
2.2 工程规模:疏浚工程量约34万立方;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船政码头总长344米,分三部分组成,其中:1#泊位(北侧)建于1989年,泊位长174米,为5000吨级泊位,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4.76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2#泊位(中间)建于1973年,泊位长100米,为5000吨级泊位,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4.76米;3#泊位(南侧)建于1997年,泊位长70米,为10000吨级泊位,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7.26米。根据船舶靠泊要求,疏浚工程量为34万立方米;
2.5 最高控制价: 7939628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 元 (含暂列金 / 元,暂估价 / 元及其他项 / 元);
2.6 标段划分 (如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受招标人邀请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27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17 时 00 分 00 秒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年 4 月7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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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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