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广西分公司2024年新能源物流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71.1项目概况:
1.1.1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或中标人的结算金额达到其框架协议上限金额止】。
1.1.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837.69万元(含税)。
1.1.3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具体如下:预估租赁122台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含保险及维修保养服务),租赁车型、车辆租赁数量及租赁期如下:
序号 |
租赁车型 |
车辆租赁数量(台) |
租赁期 |
1 |
小卡EV |
85 |
每台车辆的租赁期为自交付起租时间起5年(每台车辆的起租时间以订单要求为准) |
厢式微面EV |
15 |
||
2 |
小卡EV |
20 |
每台车辆的租赁期为自交付起租时间起3年(每台车辆的起租时间以订单要求为准) |
厢式微面EV |
2 |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最终结算以订单为准。
1.1.4车型配置要求具体如下:
(1)小卡EV车型配置要求:
基本参数 |
|
车型 |
新能源小卡 |
驱动形式 |
后置后驱 |
最高车速(km/h) |
≥90 |
乘员数(人) |
2+3 |
主要尺寸与质量 |
|
车宽(mm) |
1590-1710 |
货厢宽(mm) |
1510-1570 |
货厢高(mm) |
320-360 |
总质量(kg) |
2400-2990 |
电池电机参数 |
|
电池类型 |
磷酸铁锂 |
电池电量(kWh) |
≥41 |
续航里程(km) |
≥260 |
电机额定(kW) |
≥30 |
直流快充 |
√ |
配置 |
|
ABS+EBD |
√ |
收音机+AUX IN |
√ |
空调 |
√ |
电动升降门窗+中控门锁+遥控钥匙 |
√ |
(2)厢式微面EV车型配置要求:
基本参数 |
|
车型 |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
驱动形式 |
后置后驱 |
最高车速(km/h) |
≥80 |
乘员数(人) |
2 |
主要尺寸与质量 |
|
车长(mm) |
5000-5145 |
车宽(mm) |
1700-1720 |
货厢宽(mm) |
1500-1530 |
货厢高(mm) |
1200-1285 |
满载质量(kg) |
2565-2900 |
电池电机参数 |
|
电池类型 |
磷酸铁锂 |
电池电量(kWh) |
≥41.85 |
续航里程(km) |
≥260 |
电机额定(kW) |
≥30 |
电机峰值扭矩(N·m) |
≥220 |
直流快充 |
√ |
配置 |
|
临近车辆警示行人安全系统(VSP) |
√ |
ABS+EBD |
√ |
收音机 |
√ |
空调 |
√ |
1.1.4车辆提供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需求单15个日历日内交付租赁车辆、车辆证照和保险单证。
1.1.5服务地点:广西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报价的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在各车型不含税单价基准价的基础上统一报折扣,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如下:
序号 |
租赁车型 |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辆/月) |
租赁期 |
1 |
小卡EV |
2275.22 |
每台车辆的租赁期为自交付起租时间起5年(每台车辆的起租时间以订单要求为准) |
厢式微面EV |
2079.65 |
||
2 |
小卡EV |
3525.31 |
每台车辆的租赁期为自交付起租时间起3年(每台车辆的起租时间以订单要求为准) |
厢式微面EV |
3460.18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承诺函。
2.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具备1份有效的汽车租赁业绩。
2.4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提供的车辆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产品,且均为全新原装正品(提供有效的原装正品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承诺函)。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11)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注:需提供有效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2.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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