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制造运营管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24-03-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制造运营管理系统采购,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内工信投规字[2022]4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制造运营管理系统采购

2.2 项目编号:F1500001304q24012x01

2.3 项目概况: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制造运营管理系统,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运营管理(简称:MOM)系统、移动智能工厂和基于大数据分析BI的智能决策平台。

2.4 招标范围: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运营管理(简称:MOM)系统、移动智能工厂和基于大数据分析BI的智能决策平台。

2.5 供货和现场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40个日历天。

2.6 供货和服务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无外资背景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无外资背景承诺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3 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3.4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拟派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师;提供以上证件的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年社保证明;

3.6 投标人具有至少1份制造运营管理(MOM)或制造执行管理系统(MES)或生产管控一体化(名称包括智能制造、智能工厂、生产管理、大数据、信息系统等)的相关业绩,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制造运营管理(MOM)或制造执行管理系统(MES)或生产管控一体化(名称包括智能制造、智能工厂、生产管理、大数据、信息系统等)软件等相关工作内容。制造运营管理(MOM)或制造执行管理系统(MES)或生产管控一体化(名称包括智能制造、智能工厂、生产管理、大数据、信息系统等)等软件部分合同金额为1200万及以上(提供合同相关证明文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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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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