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疏勒县亚曼牙乡果蔬汁车间建设项目(EPC+O模式)招标公告

2024-03-28
   一、招标条件 本 疏勒县亚曼牙乡果蔬汁车间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2224032700347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疏勒县亚曼牙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 2.项目规模: 新建1座7000㎡果蔬汁加工车间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224032700347001001 标段(包)名称: 疏勒县亚曼牙乡果蔬汁车间建设项目(EPC+O模式) 招标范围: 新建1座7000㎡果蔬汁加工车间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政府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社会投资3000万元,与政府投资1:1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设备配套等。(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设备、材料、采购,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后期维护及技术支持和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3)运营单位要求:提供合格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运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为运营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不做特定要求。3.3、其他人员要求(如有):(1)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运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为运营单位在职人员。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4)设计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建筑、给排水、电气等各专业设计人员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5)施工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身份证及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6)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强规执行。3.4、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4月19日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注:运营单位无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 http : //jzsc.mohurd.gov.cn/home)截图),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将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3.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三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④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运营单位;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⑥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自负盈亏)。由企业管理运营,企业有偿使用10年(不含建设期)。运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农业相关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8日到 2024年04月18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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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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