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主厂房消防系统增加火焰探测器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8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主厂房消防系统增加火焰探测器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主厂房消防系统增加火焰探测器:1号机汽机房油箱增加10个火焰探测器,1号机大机轴承增加8个火焰探测器,1号炉磨煤机油站增加4个火焰探测器,1号炉燃烧器增加24个火焰探测器,2号机汽机房油箱增加8个火焰探测器,2号机大机轴承增加8个火焰探测器,1号炉磨煤机油站增加4个火焰探测器,2号炉燃烧器增加24个火焰探测器,消防水泵房消防柴油泵增加2个火焰探测器,共计增加92个火焰探测器,增加92个信号输入模块,完成设备安装,信号接入消防控制系统。新增火焰探测器调试、测试及系统联调试验等。火焰探测器供货102个,现场安装92个,另10个作为备件。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投标最高限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无记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无记录。
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一个工业企业消防设施改造或施工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结算发票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工作内容页等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发售时间:2024年 3月 28日起至2024年 4月 7日17:00期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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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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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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