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门新会古井营业厅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2024-03-28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江门市新会区;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预算金额:48万元(含税);

(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代营服务,该品类属于充分竞争领域;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 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新会区分公司2024年-2025年古井营业厅业务项目;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本项目要求最低目标要求,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加盖法人公章),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以法人为准,同时法人及分支机构均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近1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需签订渠道代理协议合同。

 

备注: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资质不予认可。

(3)项目团队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年以上【通信行业经营】经验,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要求【2】人及以上。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9) 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10)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2)     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3)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报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竞争性谈判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4)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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