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准东地面生产二系统二期项目超声微雾抑尘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3-29

准东地面生产二系统二期项目超声微雾抑尘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TE)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准东地面生产二系统二期项目超声微雾抑尘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准东露天矿距吉木萨尔县110km,距乌鲁木齐市218km,距阿勒泰市400km,距富蕴县城228km,向西距216国道10km。行政区划属吉木萨尔县。向西沿Z917可上G312国道和吐乌大(吐鲁番-乌鲁木齐-五彩湾)高等级公路,并由此通向全疆各地,交通条件较为方便。露天煤矿地面生产二系统二期工程,主要工艺流程由破碎车间一层2301带式输送机将产品煤运输至四联仓;通过2316、2317带式输送机将产品煤运输地面生产一系统的原301、302带式输送机上,2318,2319带式输送机将产品煤运输地面生产二系统一期原207带式输送机上,实现破碎车间生产的产品煤至地面生产一系统、二系统一期储煤设施的工艺。通过2314、2315带式输送机输送将四联仓产品煤运输至3号转载点。

招标范围:超声雾化抑尘系统1套,详情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供货周期:2024年4月30日之前到货至指定现场。

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由承包人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符合税率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实行价税分开),待发包人资金计划批复后,以银行转账或商业汇票(承兑)方式支付发票总金额30%的价款;发包人在收到设备并初验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发票总金额50%的价款,设备安装调试并经联合试运转完成后支付至发票总金额的90%价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自项目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提供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连续两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必须提供网络查询结果截图(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网络查询结果截图(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12: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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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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