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海关晋江陆地港寄递渠道能力提升工作室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LZXZ2024012

项目名称:晋江陆地港寄递渠道能力提升工作室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355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5355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5355.7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55355.78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磋商

保证金

1

晋江陆地港寄递渠道能力提升工作室修缮项目

1

建筑业

3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完成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不再执行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安全产品强制认证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 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 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④ 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 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章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章的内容为准。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工程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2、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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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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