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澄城县税务局韦庄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WN2024-00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澄城县税务局韦庄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6692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6692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澄城县税务局韦庄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加固工程,1项, 采购预算:866692.21元,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澄城县税务局韦庄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加固工程,其中加固项目包含拆除工程、主体加固、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墙体植筋工程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建设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建设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⑤、《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⑩、《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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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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