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己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氨合成装置工艺包、技术服务和专利设备NEW招标公告
2024-03-29本招标项目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己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氨合成装置工艺包、技术服务和专利设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备案号:闽发改备【2021】E130024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己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氨合成装置工艺包、技术服务和专利设备采购
工程规模: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己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利用煤为原料,经气化生产粗合成气,粗合成气经变换及热回收、低温甲醇洗制备变换净化气和热回收净化气。一部分经液氮洗脱除CO并配氮后送氨合成装置生产40万吨/年液氨产品,一部分经PSA制氢生产高纯氢气,剩余部分用于生产35万吨/年甲醇中间产品,甲醇中间产品和CO制备单元生产的CO气一起经醋酸装置生产50万吨/年醋酸。
建设地址:福建省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基地。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主要1200吨/天氨合成装置工艺包、专利许可、技术服务及专利专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整个氨合成回路系统的设计和相关技术服务;塔内件的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包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和验收;以及对用户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培训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项目总工期:12个月;
节点工期:①合同生效并接到业主书面通知后7日内,召开开工会;②在开工会后7日内提供满足订货要求的合成气压缩机和氨冰机的资料;③合同生效后20日内提供设备基础条件资料;④合同生效后60日之内提交工艺包资料及塔内件设计资料;⑤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塔内件到达装置现场。
(2)交货地点: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厂区指定地点完成交付。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备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如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或办事处或代理商,但前述组织需获得境外企业的授权,且同一境外企业仅能授权一家组织参与投标)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应至少完成过一套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且副产过热蒸汽的低压氨合成项目的成功运行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品目号投标货物主机品牌制造商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如有),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拟投本项目的氨合成装置工艺技术的专利权,若不具备专利权的,应得到专利权拥有方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专有、专利技术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若投标人拟投本项目的氨合成工艺技术非自有的,还需提供专利技术拥有方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②其他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 09:30前(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4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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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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