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项目——保健食品招标公告
2024-04-01项目编号:TC240H140/TC240H141/TC240H144/TC240H146
项目名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项目
预算金额:161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1招标编号:TC240H144
1.2项目名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项目—保健食品
1.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2024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项目——保健食品的工作任务量包括全年抽检监测保健食品总批次数约800批次,招标总金额531万元。
1.4预算金额:保健产品预算总金额为531万元。
第1-10分包,单批次最高限价为6637.5元,分包预算金额为53.1万元/包。
分包 |
各分包预算金额(元) 固定总价 |
单批次最高限价(元) |
所投各分包的抽检批次数(次) |
1-10 |
531000 |
6637.5 |
不少于80 |
注:投标人可以投标本项目1-10包所有包件, 1-10 包视为同时投标,每分包确定唯一中标人,第1-10各分包之间兼投不兼中。
1.5服务地点:全国。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
②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③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④本项目鼓励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和中小企业响应(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具体办法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的“评审办法”。与“评审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评审办法”规定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六条: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规定;②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规定。4、投标人应具有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相关食品抽检的完成,具体时间参看合同履行期限)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相关内容。【投标人需承诺该资质证书及附表相关内容在项目合同履约周期内均为有效。】正值CMA换证期间的,应提供:①旧证复印件和技术机构向发证机关递交的换证申请相关页(应具有覆盖所投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并对相应项目及标准做好明显标记);②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新证书和检测能力能在旧证有效期届满前下达并持续有效,保证资质能达到本次工作要求。5、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加投标;8、投标人必须通过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了招标文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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