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燃气监测信息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01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燃气监测信息系统项目,预估金额2593000元(含税),拟选取1名中选人。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燃气监测信息系统项目所需的软件开发服务。不划分标包。

1.3 完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软件开发服务,售后服务及期限:12个月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服务地点: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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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446226.41元(不含税),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系统名称及一级功能模块

二级功能模块

功能模块

分项最高参选限价

(元,不含税)

1

1套系统资源库建设

数据中心

燃气行业基础信息库

18773.59

2

燃气设施运行数据库

23490.57

3

燃气安全监管数据库

18773.58

4

燃气行业专项信息数据库

18773.58

5

燃气行业信息共享数据库

14056.6

6

国产数据库

188584.91

7

3个支撑平台建设

空间信息平台

707452.83

8

GIS二开

根据需求开发

141415.09

9

应用维护平台

56509.43

10

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141415.09

11

8个应用系统建设

辖内概况

态势监管驾驶舱

73490.57

12

运行监测

运行监测驾驶舱

50849.06

13

城镇燃气监管

94245.28

14

农村燃气监管

330094.34

15

企业信息报送

94245.28

16

应急管理

138584.91

17

统计分析

75377.36

18

考核评价

90471.7

19

台账管理

94245.28

20

投诉处置

75377.36

21

合计:

2446226.41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任一分项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名驻场服务技术人员提供驻场服务。

注: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查询截图。

2.1.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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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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