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湖上郡八九地块出入口玻璃采光顶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云湖上郡八九地块出入口玻璃采光顶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91164.16元;

最高限价:1791164.16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云湖上郡八九地块出入口玻璃采光顶工程

1791164.16元

1791164.16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采购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3)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建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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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