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主城区防水排涝工程-团结港护岸项目(城北路-天宁寺)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4-04-02本招标项目海盐主城区防水排涝工程-团结港护岸项目(城北路-天宁寺)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3-330424-04-01-211953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
2.2建设规模:新建护岸400m,同步河道两侧整治。
2.3项目估算总投资约:约600万元。
2.4计划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工作需满足各设计阶段规范要求。以项目实际申报周期为准。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服务)、工程勘察,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由设计单位配合的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②必须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5日14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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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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