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货隆储备库东侧预征搬迁地块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招标公告
2024-04-021、工程地点:海门区四甲镇货隆储备库东侧;
2、工程内容:拆除工程;
3、工程质量:清除房屋上部建筑及地下基础,场地平整,无残留物等;
4、计划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天内完成拆除、清运等一切事宜(可能分批次拆除,具体以甲方交付为准);
二、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内容 |
净残值底价 (元/平方米)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
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货隆储备库东侧预征搬迁地块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 |
50.00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
三、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
3.2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单位须另行拟派专职安全员1名,该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效的安全员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考核C证。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8、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人(如有)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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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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