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陈家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等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02本招标项目鞍山市立山区陈家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等服务(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立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鞍山市立山区陈家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鞍立发改审投[202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立山区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羊草庄路以北,园林大道以西,聚丰街以南。
2.2工程规模:新建安置小区及配套,项目用地较为规整。住宅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48451.3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327.38 平方米,容积率 1.94,总建筑密度24.75%,绿地率 35.02%;其他配套用房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 4700.9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80 平方米,容积率0.68,总建筑密度30.97%。
2.3投资额:42729.16万元,其中工程费22559.37万元。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划分1(标段数)标段。
2.5招标范围:包括立山区羊草庄路以北,园林大道以西,聚丰街以南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报规文件、管线综合规划、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报告)、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报批报建所需的相关图纸资料等工作内容。
2.6服务期: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其他配合服务至施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资质及以上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勘察及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职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3)本项目须另配备一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技术人员及一名具有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技术人员;(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8:00时至2024年4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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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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