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君通华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镇江京城饭店分公司2024年度水产冻品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021.1招标条件
南京君通华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镇江京城饭店分公司2024年度水产冻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编号:gkzb2024030400026)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南京君通华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镇江京城饭店分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水产冻品 | 水产冻品 | 1 | 千克 |
项目交货期为:按照最终用户的要求,按时准点、保质保量进行货物配送。
交货地点位于:招标人指定地点的物流配送服务和产品售后服务。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
其他:
(1)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南京君通华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镇江京城饭店分公司2024年度水产冻品采购。中标人需要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或供货、仓储、运输、装卸、检验、验收、清理、粗加工(如需)、交付、售后服务、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
(2)供货区域:江苏省镇江市解放路22号(南京君通华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镇江京城饭店分公司)。
(3)预估采购规模:约人民币 160 万元/年。
注:预估采购规模为招标人最终用户年度采购总量的预估值,供货以各最终用户的实际订单采购量为准,不承诺最终采购总额达到预估采购规模。
(4)本项目不分标包。
(5)采购中标人数量:1名。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食材供货合同(须包括水产、冻品)业绩)(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首末页、内容页、金额页(如有)、签字盖章页及成功履行合同的收款凭证(收款凭证为发票或银行回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正文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是指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案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6)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内容须提供网站截图或者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产品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4-02 18:00:00起至2024-04-12 16:00: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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