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城大健康产业园8#9#厂房续建工程(重发公告)招标公告

2024-04-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城大健康产业园 已由 新沂市经济发展局 以 新经备【2019】30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西城大健康产业园8#9#厂房续建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古镇大道东,新港路北。

2.1.2 建设规模:西城大健康产业园8#9#厂房续建工程,主要包含厂房内钢结构防火喷涂,消防水电,电动排烟窗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8666145.01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日期视实际情况,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1.5 其他: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西城大健康产业园西区 8 # 9# 厂房续建,主要包含厂房内钢结构防火喷涂,消防水电,电动排烟窗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 自 2022 年 3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 2023 年 3 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3年 1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6.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3.6.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6.3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伍万元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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