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翠语雅园(推广名:翡翠华庭)项目外立面幕墙装修(门头干挂石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04-0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南至海伦路,北至通二河,东至嘉江路,西至苏通路。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0315.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38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499.28平方米,建设投资约人民币130795.15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1275747.27元。

2.1.4工期要求: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施工总工期:90历天,具体以监理方指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南通翡翠华庭项目外立面幕墙装修工程(1#楼、2#楼、4#楼、5#-9#楼、11#楼、12#楼、14#楼、16#楼、17#楼门头干挂石材)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的近三个月,即2023年12月至 2024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③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R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  2024 年 4 月10日14时00分;

4.2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4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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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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