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芜湖国际汽车城及汽车后市场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二、招标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
三、 招标内容
1. 招标范围:芜湖国际汽车城及汽车后市场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建设规模:芜湖国际汽车城及汽车后市场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的承包人承担的全部合同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及全部竣工备案,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等方面服务。
3.项目建设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4.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33250000元。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7. 监理服务期限:240日历天。
8.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850388.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 / 。
5. 其他要求:
□无。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分包方式或联合体形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协议,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2日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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