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03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西省忻州市播明镇符村
2.2项目规模:2×135MW+2×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单台机组10天内完成现场施工(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1/20-QT-03701 |
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系统改造 |
#1、#2、#3、#4机组的4套脱硫出口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系统的升级改造,包含供货、运输、安装、更换、调试、试验、验收等。 |
200 |
【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评标现场查询,不以投标人未提供截图作为否决条件)。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至少有1项火电厂烟尘仪或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供货或改造业绩(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内容主要页和合同签字页)。
7.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授权代理商参与。
8.所供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应在《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3年12月31日)(https://www.cnemc.cn/gzdt/yqjc/hgcpml/202401/t20240116_1063716.shtml)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4-03 16:20到2024-04-11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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