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中心粮油仓库有限责任公司吸粮机设备采购公告
2024-04-07酒泉市肃州区中心粮油仓库有限责任公司吸粮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酒泉市肃州区中心粮油仓库有限责任公司吸粮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403210008
项目名称:酒泉市肃州区中心粮油仓库有限责任公司吸粮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吸粮机设备一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
(3)须提供近期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缴纳凭证,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redit.gansu.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外省企业可不提供“信用甘肃”查询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至 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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