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2024年MALL店展示展览服务新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07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2024年MALL店展示展览服务新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主要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2024年MALL店展示展览服务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人民币8万元(含税)。
1.2.2服务地点:泰兴,比选人指定地点。
1.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1.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比选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1.2.5中选人数量:1名。
1.2.6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服务地点 |
合同有效期 |
1 |
展示展览服务 |
/ |
/ |
泰兴,比选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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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是否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的提示:
1.针对不涉及供应或竞争方面特殊情况,不选择使用备选处理措施的项目不需要考虑本提示;
2.针对选择使用备选处理措施的项目,必须符合《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适用情形,并由采购实施部门按内控权限在采购方等请示中提请审批后,在上一句文字结束后增加“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备选处理措施的含义见《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1.3★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报价折扣100%,参选人参选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参选限价,将否决其参选资格。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印章)。
2.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能体现采购金额、内容、买方等信息,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
2.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8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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