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盘锦市公安局虹膜毒检一体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07
项目名称:盘锦市公安局虹膜毒检一体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虹膜毒检一体机。(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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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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