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门市救助管理站防雷设施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07
项目名称:江门市救助管理站防雷设施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1519.61元(大写:人民币 叁拾肆万壹仟伍佰壹拾玖元陆角壹分)

最高限价:¥341519.61元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江门市救助管理站防雷装置升级改造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安装且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安装且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资格声明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供应商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供应商拟委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和《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省外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人民币200元/份,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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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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