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光纤测井设备采购(带量)招标公告
2024-04-072.1招标产品范围:本项目为中油测井光纤测井设备采购(定商定价),分1个标段,预估采购总金额456万元 。
2.2交货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到货。
2.4技术要求: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
2.6质量保证期:设备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投标产品主体设备原产地在境内的,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投标产品主体设备原产地在境外的,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代理证明(提供授权代理书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其他要求:
3.5.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所供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5.3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4技术及商务关键条款(*号项)不满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3.5.5未提供“技术规格偏差表”中“备注”要求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2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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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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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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