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招标公告
2024-04-07项目编号:GPCGD241115FG046F
项目名称: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3,436,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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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36,5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2(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74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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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4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3(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74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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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4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4(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74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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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4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5(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74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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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4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6(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74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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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4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7(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544,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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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4,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8(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544,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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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4,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9(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544,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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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4,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10(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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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11(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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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12(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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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13(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41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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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14(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41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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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15(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41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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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16(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41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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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17(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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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18(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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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19(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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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20(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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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21(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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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22(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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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23(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41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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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24(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41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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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25(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41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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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26(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41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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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27(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9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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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7,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28(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9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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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7,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29(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9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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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7,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30(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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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31(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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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合同包32(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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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 | 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与服务期一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2,包3,包4,包5,包6,包7,包8,包9,包10,包11,包12,包13,包14,包15,包16,包17,包18,包19,包20,包21,包22,包23,包24,包25,包26,包27,包28,包29,包30,包31,包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子包1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2,包3,包4,包5,包6,包7,包8,包9,包10,包11,包12,包13,包14,包15,包16,包17,包18,包19,包20,包21,包22,包23,包24,包25,包26,包27,包28,包29,包30,包31,包3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子包1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2,包3,包4,包5,包6,包7,包8,包9,包10,包11,包12,包13,包14,包15,包16,包17,包18,包19,包20,包21,包22,包23,包24,包25,包26,包27,包28,包29,包30,包31,包3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包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子包1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1)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子包1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包2,包3,包4,包5,包6,包7,包8,包9,包10,包11,包12,包13,包14,包15,包16,包17,包18,包19,包20,包21,包22,包23,包24,包25,包26,包27,包28,包29,包30,包31,包3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2,包3,包4,包5,包6,包7,包8,包9,包10,包11,包12,包13,包14,包15,包16,包17,包18,包19,包20,包21,包22,包23,包24,包25,包26,包27,包28,包29,包30,包31,包32)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包1)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子包1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2(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B(子包2—子包1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3(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B(子包2—子包1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4(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B(子包2—子包1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5(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B(子包2—子包1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6(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B(子包2—子包1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7(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B(子包2—子包1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8(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B(子包2—子包1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9(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B(子包2—子包1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10(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B(子包2—子包1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11(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B(子包2—子包1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12(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B(子包2—子包1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13(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C(子包13—子包2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14(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C(子包13—子包2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15(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C(子包13—子包2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16(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C(子包13—子包2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17(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C(子包13—子包2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18(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C(子包13—子包2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19(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C(子包13—子包2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20(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C(子包13—子包2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21(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C(子包13—子包2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22(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C(子包13—子包2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子包1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子包1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本项目包组A(子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8家(含牵头方),包组A(子包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包组投标。同时,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签署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后附)。
合同包2(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3(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4(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5(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6(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7(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8(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9(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10(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11(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12(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13(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14(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15(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16(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17(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18(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19(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0(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1(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2(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3(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4(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5(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6(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7(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8(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9(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30(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31(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32(2023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及2024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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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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