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医用防护口罩等医用耗材院内谈判公告
2024-04-07
标段 |
产品名称 |
采购需求(技术、服务要求、方法学等)可满足同等需求均可 |
标段1 |
医用防护口罩 |
供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经空气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护用 |
标段2 |
医用隔离眼罩 |
阻隔、防护潜在感染 |
标段3 |
医用隔离鞋套 |
阻隔、防护潜在感染 |
标段4 |
医用隔离面罩 |
阻隔、防护潜在感染 |
标段5 |
一次性使用隔离衣 |
阻隔、防护潜在感染 |
标段6 |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
阻隔、防护潜在感染 |
标段7 |
防冲击眼罩 |
阻隔、防护潜在感染 |
(一)项目清单
注:允许响应人对各标段分别响应。
(二)合同履行期限:3年。
(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提供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上述采购产品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或自报名截止时间前三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五)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并提供承诺函。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特定资格要求: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2.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可不提供此证);3.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备案证;4.进口产品生产商授权书;5.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产品分类明细/管理办法,或其他证明材料。对于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对1—4项不作强制要求。
(九)原则上不接受二级以下代理资质响应。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7:00,逾期视为响应无效。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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