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应急指挥及应急救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停机坪、二次装修及信息化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081、项目预算: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的50% 计取。(磋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2、采购内容:停机坪、二次装修及信息化施工全阶段、保修阶段及相关服务的监理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3、项目地点:宜都市姚家店镇姚家店村。
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目标。
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目标。
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采购项目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项目总监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其中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须由取得《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以上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5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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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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