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山河、长青、翠江电站、高峰、柳泉、大头垅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4-04-08本招标项目郴州市苏仙区山河、长青、翠江电站、高峰、柳泉、大头垅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郴州市水利局以郴水函[2024]18号完成实施方案批复,由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发改招核[2024]20号核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郴州市苏仙区水利事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郴州市苏仙区山河、长青、翠江电站、高峰、柳泉、大头垅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货物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郴州市苏仙区山河、长青、翠江电站、高峰、柳泉、大头垅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355.28万元。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境内。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建设内容包括苏仙区山河水库、长青水库、翠江电站水库、高峰水库、柳泉水库、大头垅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标准化管理建设、苏仙区水库监测平台建设(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高峰、山河、翠江电站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标准化管理建设;招标控制价:1407万元
第二标:柳泉、长青、大头垅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标准化管理建设;招标控制价:1138万元
第三标:苏仙区区级水库信息监测平台建设;
2.3 交货期:中标人需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和监测信息接入 。
2.4 交货地点及方式:业主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
2.5 其它:1)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一标段、二标段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2)、本项目中遥测终端(RTU)信息编码与传输协议应符合《湖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数据接入规则》的规定,以保证后期能接入省级监测平台和区级监测平台。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投标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项目接受 ☑制造商(遥测终端机RTU 设备的制造商) ☑代理商的投标;如允许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一个标段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业绩要求: / 。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
3.6 其他要求:
3.6.1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6.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本项目为非单一设备采购,其核心设备为遥测终端(RTU),若该设备非投标人自己生产,须提供核心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04月08日~ 2024 年05月07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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