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生产材料-再生颗粒料、母料等招标公告

2024-04-08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M24040051 2.项目概况      ZM24040051,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生产材料-再生颗粒料、母料等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生产材料-再生颗粒料、母料等 签订合同一年期 详见公告备注 2,281,735.00 25,000.00 1.新中标供应商需缴纳10%履约保证金。2.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13%增值税发票,由招标方根据包钢资金计划和相关结算制度支付货款,次月挂账,挂账后半年内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云信、E信通、钢融通等其他方式进行付款或按照包钢集团当月贴息率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承担贴息费率,贴息费率以当月实际贴息费率为准)。3.本项目报综合优惠率,即各项明细报价=项目明细资料中的最高限价*(100-综合优惠率)%。
       项目概况: 满足现场生产需求,用于生产包装材料塑料护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内蒙古包钢安力金属科技生产材料-再生颗粒料、母料等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3.投标人要求为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评标结束后,招标人进行验证,若不是生产商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所签订再生颗粒料及母料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累计金额350万元以上(含350万元,不含税金额)及对应合同发票扫描件累计金额不少于210万元以上(含210万元,不含税金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4/13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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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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