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锅炉除垢剂搬运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081、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
(2)项目名称:锅炉除垢剂搬运服务;
(3)招标控制价:14万元(本项目采用单价控制,各投标人须以最高限单价700元/天作为最高投标报价,投标人超过单价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服务期内达到招标控制总价14万元也视为合同终止)。
2、服务项目内容
(1)运送范围:漳州全市境内;
(2)服务内容:中标单位根据漳州分院技术服务项目开展需求,负责将锅炉除垢剂由漳州市龙文区龙浦路17号漳州分院运送至各项目地点,并搬卸到指定位置。
3、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招标方将根据工作安排提前2日通知中标人项目地点,每个服务日搬运任务含项目地点3-5个,行程公里数100-250公里(双方通过车辆里程表确认),总载重1-2吨。所安排任务应当天全部完成,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无法完成的,需至少提前1日与招标方相关人员协商。
(2)中标人应使用自有运输车辆和人员提供该服务,应符合交管相关规定,服务期间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车辆及人员信息需提前向招标方报备,有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提前与招标方协商。服务过程中车辆或人员发生任何损失、法律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当日服务完成后,中标人应将工作确认表交由招标方人员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方工作安排运送除垢剂,不得耽误招标方相关工作开展,若在搬运过程中出现除垢剂损坏、丢失,或未按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未按要求装卸到指定位置等情况,当天工作量不予确认。因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服务造成招标方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服务期内若出现三次及以上搬运过程中除垢剂损坏、丢失的情况,或未按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未按要求装卸到指定位置的情况,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4、结算方式
(1)以工作确认表为凭证,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
(2)当日项目地点达到5家以上且运输里程数达到250公里以上,经招标方确认,每多1家或每多50公里,多支付20%服务费。
(3)由于工作任务不足,当日项目地点未达到3家或运输里程数未达到100公里的,每少1家或每少50公里,扣除20%服务费。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资质,具备相应的工商经营范围。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 投标要求
1、投标人请在2024年4月16日上午10: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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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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