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上海市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评审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09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针对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是否属于行业产能未饱和的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是否属于原则上不得新增、扩建之外的“两高”项目,是否满足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煤炭消费量替代等要求进行评审,评审项目预估30个/年,择优选取二家单位,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的采购;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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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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