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宾某单位游泳池循环过滤系统配套设备项目(第四次)(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4-09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某单位游泳池循环过滤系统配套设备;

2.2建设地点:四川宜宾某部;

2.3最高投标限价:539982.33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1)本次范围为现场测量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2)包括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搭设;必要的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搭拆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等级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开标时间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和截止开标时间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记录(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完税证明)复印件;②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权威证明文件。)

3.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09:00—12:00, 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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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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