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光伏阵列PHC桩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0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光伏阵列PHC桩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招标项目编号:0124-ZB2083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光伏阵列PHC桩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光伏阵列PHC桩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2项目类型:桩基检测服务类采购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本工程设计采用PHC桩作为光伏支架基础,桩型选用 PHC-400-B95-5/4.5,桩基总数量为61607根。
2.4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桩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根据招标人需求完成建设过程中的PHC桩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力、水平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性抽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6检测周期要求:按招标人要求随工程进度开展,且自每一项检测满足检测条件并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
2.7 质量要求:检测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 服务期限:根据工程进度开展,满足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光伏阵列PHC桩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需要。
2.9 其他要求:检测项目、人员、设备配置须满足项目检测工作需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光伏阵列PHC桩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CMA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满足桩基检测要求。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00万类似检测业绩(不含市政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或结算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团队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近三年应具有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检测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近三年应具有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检测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4-1009:00至2024-4-19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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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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