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力中心医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2024-04-101.1项目名称:西安电力中心医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1.2项目编号:GTGKGYL-2023TP03-007
1.3采购人:西安电力中心医院
1.4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西安电力中心医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遴选药品配送企业,负责采购人药品的配送工作,入围供应商数量最多不高于25家。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01 |
西安电力中心医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
1 |
批 |
无 |
无 |
服务期3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备注 |
01:本项目仅针对非带量采购药品供应商遴选。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配送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或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可印证所经第三方审计的报告相关页,例:审计报告首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页等),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①企业诚信记录良好,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
②供应商须为在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公立医疗机构在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生药品采购记录,签订了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的配送企业。供应商须提供购销合同复印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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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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