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成庵天王殿、大雄宝殿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成庵天王殿、大雄宝殿修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福成庵,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福成庵

2.1.2建设规模:福成庵天王殿、大雄宝殿修缮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315.63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福成庵天王殿、大雄宝殿修缮工程,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青云路北。天王殿本次修缮主要内容包括筒瓦屋面拆除新做、内外墙涂料出新、门窗、结构广漆出新等内容。大雄宝殿本次修缮主要内容包括二层地面米以上框架结构及屋面全部拆除并将原单檐歇山屋面改为重檐歇山屋面、北侧增加走道及楼梯、南侧走道楼面凿除改铺防滑花岗岩铺地、结构进行加固、原内外墙涂料出新、原门窗、结构广漆出新、新增照明及避雷等内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质(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或参加省级文物保护工程培训证明。

3.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完成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中,没有发生文物损坏或人员伤亡的重大责任事故。

3.6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以来主持完成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中,没有发生文物损坏或者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劳务分包。

3.9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3〕4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被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22日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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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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