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绿化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0
2.项目名称:2024年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绿化养护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49768.31元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项目地点: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园林绿化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无承诺或查证有在建工程者按无效标处理;

3.3 财务要求:按照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部分),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⑥未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2024年 04 月 11 日至2024年 04 月 17 日(北京时间,下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4 月 23 日 13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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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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