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沥青拌合楼招标项目项目公告
2024-04-112.2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包,其中S1包的中标单位与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且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包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地点 |
备注 |
S1 |
沥青拌合楼 |
5000型 |
套 |
1 |
浙江省内 |
/ |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毕后45天内。
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材料)。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所有合同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5000型及以上沥青拌合楼销售业绩合同(附合同扫描件)不少于1份。代理商投标的,生产厂家业绩视同代理商业绩。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可现场查验)。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近3年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可现场查验)。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投标价,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下载时间:2024-04-12 00:00至2024-04-18 23:595.投标文件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4-23 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