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沙洋县纪山镇工业集中区主道路扩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0012)招标公告

2024-04-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登录后查看)1.3项目名称:沙洋县纪山镇工业集中区主道路扩宽工程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94.712486万元;

1.6最高限价:94.71248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1.7采购需求:主道路扩宽工程,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1.1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及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2)信息安全产品:根据《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①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②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拟派主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岗位证书。

2、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信用中国”或“企查查”网站查询截图)。

3、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同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或信用报告内包含的备案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登录后查看)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4月1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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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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